民國104年 第2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76題

有關於臺北市設立之殯葬禮儀服務業甲經營行為之敘述,哪些違反殯葬管理條例或其他相 關法令之規定?

題目

有關於臺北市設立之殯葬禮儀服務業甲經營行為之敘述,哪些違反殯葬管理條例或其他相 關法令之規定?

  1. (1) 承攬消費者乙辦理殯葬服務業務時,交付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書範本,並以口頭約定告別式1 場總價金為15 萬元,收取價金後,多不退、少不補
  2. (2) 媒介當地殯葬設施經營業販售之合法私立骨灰(骸)存放單位資訊供消費者使用
  3. (3) 擬擴大提供服務範圍至新北市,檢具臺北市殯葬禮儀服務業許可經營證明文件後,報請新北市政府備查
  4. (4) 將聘僱之禮儀師姓名、國民身分證字號、戶籍地等個人資訊公開於網站上, 以便民眾查詢禮儀師資訊

官方答案

(1) 承攬消費者乙辦理殯葬服務業務時,交付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書範本,並以口頭約定告別式1 場總價金為15 萬元,收取價金後,多不退、少不補、(4) 將聘僱之禮儀師姓名、國民身分證字號、戶籍地等個人資訊公開於網站上, 以便民眾查詢禮儀師資訊

解析

選項1違反:殯葬管理條例規定業者應與消費者簽訂書面定型化契約,僅口頭約定總價且多不退少不補,未踐行書面契約義務,亦違消保法。選項4違反:將禮儀師身分證字號、戶籍地等個資公開於網站,逾越必要範圍,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選項2未違反:媒介合法私立骨灰存放單位資訊供參考屬合法。選項3未違反:跨區經營檢具原許可證明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符合程序。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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