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52題

依「殯葬管理條例第50 條第3 項之一定規模」規定,下列敘述何者不是殯葬服務業與消費 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應具備之要件?

題目

依「殯葬管理條例第50 條第3 項之一定規模」規定,下列敘述何者不是殯葬服務業與消費 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應具備之要件?

  1. (1) 財務狀況及獲利能力,應符合「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3000 萬元以上,且無累積虧損」及「最近3 年內平均稅後損益無虧損」等要件, 其年度財務報表並經簽證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
  2. (2) 須經營殯葬禮儀服務業務3 年以上。但本一定規模要件101 年7 月1 日修正前,經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備查具一定規模,得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之公司,得不受限制
  3. (3) 於其服務範圍所及之直轄市、縣( 市) 均設置有專任禮儀服務人員
  4. (4) 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1 億元以上之公司,應於達到該額度1 年內,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並經聯合或法人會計師事務所執業之會計師審查簽證有效遵行

官方答案

(4) 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1 億元以上之公司,應於達到該額度1 年內,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並經聯合或法人會計師事務所執業之會計師審查簽證有效遵行

解析

本題考查殯葬管理條例第50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一定規模」要件(依殯葬禮儀服務業管理辦法第11條)。選項1、2、3均為該辦法規定之應具備要件:財務標準、營業年限3年以上(含經過條款)、轄區內設置專任禮儀人員。選項4非生前契約簽訂資格要件,而是依「公司法」或「殯葬禮儀服務業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實收資本額達1億元以上之公司,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並經會計師審查簽證,屬公司治理規範,非簽約前置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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