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53題
對繼承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對繼承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1) 胎兒為繼承人時,以其母為代理人,只要其母同意, 他繼承人隨時得分割遺產
- (2) 出嫁女兒有繼承權
- (3) 胎兒有繼承權,但無須繼承被繼承人之債務
- (4) 未成年人有繼承權
官方答案
(1) 胎兒為繼承人時,以其母為代理人,只要其母同意, 他繼承人隨時得分割遺產
解析
本題考查民法繼承編規定。選項1錯誤:依民法第1144條,胎兒視為已出生而為繼承人,以其母為法定代理人;但遺產分割需全體繼承人協議,母親同意並不代表「隨時得分割」,且胎兒出生前無法進行實質分割。選項2正確:民法第1138條男女繼承權平等,出嫁女兒享有同等繼承權。選項3正確:胎兒雖有繼承權,但依民法第1147條,繼承人以繼承所得之遺產為限,清償被繼承人債務;胎兒繼承遺產後,以遺產為限清償債務,非無須繼承債務。選項4正確:未成年人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仍有繼承權,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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