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70題

依殯葬管理條例第8 條及第9 條規定,殯葬設施應與特定地點保持一定距離,若自治條例 未另訂規定時,下列敘述哪些錯誤?

題目

依殯葬管理條例第8 條及第9 條規定,殯葬設施應與特定地點保持一定距離,若自治條例 未另訂規定時,下列敘述哪些錯誤?

  1. (1) 擴充公墓,與飲用水之水源地距離應不得少於1000 公尺
  2. (2) 設置骨灰( 骸) 存放設施,應與貯藏易燃氣體、油料之場所距離不得少於500 公尺
  3. (3) 設置火化場,應與河川距離不得少於300 公尺
  4. (4) 單獨設置禮廳及靈堂應與幼稚園、托兒所距離不得少於300 公尺

官方答案

(3) 設置火化場,應與河川距離不得少於300 公尺、(4) 單獨設置禮廳及靈堂應與幼稚園、托兒所距離不得少於300 公尺

解析

本題選3、4。依《殯葬管理條例》第8條及授權訂定之設施距離標準,選項1「擴充公墓與飲用水水源地距離不得少於1000公尺」正確;選項2「骨灰(骸)存放設施與易燃氣體、油料貯藏場所距離不得少於500公尺」亦合於規定。錯誤者在於:選項3火化場與河川應保持之距離,法定標準為不得少於500公尺,非300公尺;選項4單獨設置禮廳及靈堂與幼稚園、托兒所之距離,依第9條係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視性質及規模定之,並非一律適用固定300公尺之中央標準,故其記載方式有誤。故答案為3、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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