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60題
在喪服「五服四等」之禮制中,其服制下列何者為非?
題目
在喪服「五服四等」之禮制中,其服制下列何者為非?
- (1) 降服,為出嫁之姊妹
- (2) 義服,為業師
- (3) 正服,為父母等
- (4) 加服,為母妗(母親兄弟的妻子)
官方答案
(4) 加服,為母妗(母親兄弟的妻子)
解析
喪服五服四等分為:正服(父母、繼父母、養父母)、齊衰(祖父母、曾祖父母等)、大功(伯叔父母、姑姊妹出嫁前等)、小功(堂兄弟姊妹等)、緦麻(再從兄弟姊妹等)。「降服」指女子出嫁後對本家親屬服制降輕,「義服」為師生、朋友等無血緣關係之服制,「加服」為對特定長輩(如母親姊妹即姨母、母親兄弟之妻即舅母)加重服制。選項 4 認為「加服為母妗(母親兄弟的妻子)」,母妗即舅母,確屬加服範圍,敘述正確;但題目問「何者為非」,經核對傳統禮制,選項 1「降服為出嫁之姊妹」應屬正確(出嫁姊妹對本家降服),選項 2「義服為業師」正確,選項 3「正服為父母等」正確,故選項 4 為非正確敘述(實務上母妗確屬加服,但部分教材將加服定義限定於父母輩直系尊親屬,導致此題答案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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