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8年 第3梯次 喪禮服務丙級 學科
第29題
依據殯葬管理條例之規定,當設置擴充公墓或骨灰骸存放設施,需以不妨礙公共衛生,其與 學校、醫院、幼稚園、托兒所之距離不得少於:
題目
依據殯葬管理條例之規定,當設置擴充公墓或骨灰骸存放設施,需以不妨礙公共衛生,其與 學校、醫院、幼稚園、托兒所之距離不得少於:
- (1) 二千公尺
- (2) 一千公尺
- (3) 五百公尺
- (4) 因地制宜
官方答案
(3) 五百公尺
解析
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設置或擴充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應選擇不妨礙公共衛生之地點,其與學校、醫院、幼稚園、托兒所之距離不得少於五百公尺;與公共飲水井或飲用水水源地之距離,則不得少於一千公尺。因此二千公尺、一千公尺都不是本款所定的距離,因地制宜也非法定用語,故選五百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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