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1梯次 喪禮服務丙級 學科

第38題

殯葬管理條例對於殯葬設施經營業未經核准設置殯葬設施之裁處為:

題目

殯葬管理條例對於殯葬設施經營業未經核准設置殯葬設施之裁處為:

  1. (1) 經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處新臺幣30 萬元以上150 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得按次處罰之
  2. (2) 命其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 處新臺幣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之
  3. (3) 除處新臺幣3 萬元以上15 萬元以下罰鍰外,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日連續處罰
  4. (4) 除處新臺幣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外, 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官方答案

(1) 經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處新臺幣30 萬元以上150 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得按次處罰之

解析

依殯葬管理條例第51條第1項規定,殯葬設施經營業未經核准設置殯葬設施者,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得按次處罰之。此為該條針對違法設置設施之法定裁處。選項2、3、4所載罰鍰額度(如6萬至30萬、3萬至15萬)與處罰方式,均非本項規定之內容,係其他違規情事之罰則,與未經核准設置不符。故正確為選項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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