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3梯次 飲料調製乙級 學科

第14題

下列哪些不屬於酒類包裝容器應標示事項

題目

下列哪些不屬於酒類包裝容器應標示事項

  1. (1) 酒精成分
  2. (2) 課稅方式
  3. (3) 警語
  4. (4) 容量

官方答案

(2) 課稅方式

解析

依《菸酒管理法》第 15 條及《酒類包裝標示宣傳廣告管理辦法》,酒類容器應標示:品名、酒精濃度、容量、製造日期/批號、製造商名址、警語(如「飲酒過量有害健康」)、原產地等。「課稅方式」屬稅務機關徵稅依據(依《菸酒稅法》按酒精濃度/價額課稅),非消費者資訊,故無須標示於容器。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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