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3梯次 飲料調製乙級 學科
第15題
實體酒單設計時,依菸害防制法,頁尾須加註
題目
實體酒單設計時,依菸害防制法,頁尾須加註
- (1) 公司地址
- (2) 公司理念
- (3) 應明顯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
- (4) 10 % 服務費
官方答案
(3) 應明顯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
解析
依《菸害防制法》第 14 條規定,酒類廣告(含實體酒單)應明顯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其他警語。此為強制規定,違者可處罰鍰。選項 1、2、4 屬經營資訊或服務費說明,非法定警語。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