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飲料調製乙級 學科
第23題
下列何者非屬職業災害之概括原因?
題目
下列何者非屬職業災害之概括原因?
- (1) 不安全的動作
- (2) 不安全的機械設備
- (3) 不衛生的習慣
- (4) 不安全的環境狀況
官方答案
(3) 不衛生的習慣
解析
職業災害的概括原因一般分為兩大類:「不安全的動作(人為行為)」與「不安全的工作環境(含機械設備狀況)」。不安全的機械設備與不安全的環境狀況皆屬「不安全環境」範疇。而「不衛生的習慣」雖影響個人健康,但不屬職業災害原因分類中的標準概括項目,故非屬職業災害概括原因者為不衛生的習慣。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