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飲料調製丙級 學科
第33題
餐飲服務人員如有腸胃不適或腹瀉嘔吐時,應如何處理
題目
餐飲服務人員如有腸胃不適或腹瀉嘔吐時,應如何處理
- (1) 外場服務人員與食品安全衛生沒有直接相關
- (2) 工作賺錢重要,忍痛撐下去
- (3) 主動告知管理人員進行健康管理
- (4) 自行服藥後繼續工作
官方答案
(3) 主動告知管理人員進行健康管理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1 條規定,從事食品業務之人員患有腸道傳染病、肺結核、化膿性皮膚病等足以影響食品衛生之疾病時,不得從事直接接觸食品之工作。腸胃不適、腹瀉嘔吐屬腸道傳染病疑似症狀,服務人員應主動告知管理人員,由管理人員安排健康管理或暫停作業,避免交叉污染。選項 1 錯誤,外場人員直接接觸餐具、飲品,關係食品安全;選項 2、4 均屬違規行為,恐造成群聚感染。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