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1梯次 餐飲服務丙級 學科

第48題

依勞基法終止勞動契約規定,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須幾天前告知?

題目

依勞基法終止勞動契約規定,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須幾天前告知?

  1. (1) 4
  2. (2) 6
  3. (3) 8
  4. (4) 10 天

官方答案

(4) 10 天

解析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雇主依第11條或第13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時,勞工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應於10日前預告之。法規其餘級距為: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三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因此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之預告期間法定為10天。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