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餐飲服務丙級 學科
第59題
關於102 年修訂公告的「全穀產品宣稱及標示原則」,「全穀產品」所含全穀成分應占配方總重量 多少以上
題目
關於102 年修訂公告的「全穀產品宣稱及標示原則」,「全穀產品」所含全穀成分應占配方總重量 多少以上
- (1) 100%
- (2) 33%
- (3) 67%
- (4) 51%
官方答案
(4) 51%
解析
衛生福利部於民國102年修訂公告之「全穀產品宣稱及標示原則」明訂,固體全穀產品所含全穀成分(如糙米、胚芽米、全小麥等)應占配方總重量百分之五十一(51%)以上,始得以全穀產品為宣稱或於品名標示為全穀類食品。若全穀含量未達51%,僅能宣稱「本產品含部分全穀成分」或標示其所含全穀成分百分比。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