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餐飲服務丙級 學科
第6題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題目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 (1)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2) 貪污治罪條例
- (3) 未違反法令
- (4) 刑法
官方答案
(1)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解析
本題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公務機關首長具有機關人事任免與指揮監督之權責,而其親弟弟屬於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係利用其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自己親屬之人事任用利益,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中禁止公職人員利用職權圖利關係人以及人事進用迴避之相關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