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餐飲服務丙級 學科
第76題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侵害他人營業秘密,其法律責任為:
題目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侵害他人營業秘密,其法律責任為:
- (1) 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皆須負擔
- (2) 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皆不須負擔
- (3) 僅需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 (4) 僅需負刑事責任
官方答案
(1) 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皆須負擔
解析
依台灣現行《營業秘密法》規定,故意侵害他人營業秘密者,被害人得依該法請求民事損害賠償與排除侵害(民事責任);同時,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營業秘密所有人之利益,而有竊取、擅自重製、洩漏等侵害營業秘密行為,依同法第13條之1規定須負刑事責任(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罰金),因此民事賠償與刑事責任皆須承擔。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