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1梯次 餐飲服務丙級 學科
第47題
依照法規,餐廳內何者應為防焰材料?
題目
依照法規,餐廳內何者應為防焰材料?
- (1) 毛毯
- (2) 毛巾
- (3) 窗簾
- (4) 床單
官方答案
(3) 窗簾
解析
依據台灣《消防法》第十一條及相關消防安全法規規定,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之建築物、地下建築物以及特定公共場所(包括餐廳、飯店等場所),其使用之窗簾、地毯、布幕等物品,應具有防焰性能並附有防焰標示。選項(1)毛毯、(2)毛巾與(4)床單通常屬於客房棉織布品或清潔用品,非屬餐廳室內固定裝飾或消防法指定之防焰耐燃對象,故餐廳內應具備防焰材料者為窗簾。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