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旅館客房服務丙級 學科
第8題
小明隨地亂丟垃圾,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拒絕提供,將 受何處分?
題目
小明隨地亂丟垃圾,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拒絕提供,將 受何處分?
- (1)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 (2) 勸導改善
- (3) 移送警察局
- (4) 接受環境講習
官方答案
(1)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解析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59條規定,執行稽查人員請求違反本法之人提示身分證明,無故拒絕者,處新臺幣6百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小明隨地亂丟垃圾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稽查人員依法要求查驗身分時,若無正當理由拒絕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主管機關得依法逕行處以該項罰鍰處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