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旅館客房服務丙級 學科

第46題

警察對於旅館住宿旅客之臨檢,下列何者不成為理由

題目

警察對於旅館住宿旅客之臨檢,下列何者不成為理由

  1. (1) 攜帶武器
  2. (2) 可能殺人
  3. (3) 可能賴帳
  4. (4) 可能販毒

官方答案

(3) 可能賴帳

解析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及刑事訴訟相關法令規定,警察人員執行臨檢,必須有客觀合理事實推斷該場所或人員涉及犯罪嫌疑、危害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例如旅客涉嫌攜帶槍砲彈藥刀械等危險武器、涉嫌殺人重罪或涉嫌販運毒品等重大刑事案件。而「可能賴帳」屬於民事消費或債務履約糾紛,並不構成刑事現行犯或危害公共安全的客觀要件,非警察可行使職權臨檢之正當理由。故答案應選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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