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旅館客房服務丙級 學科
第51題
下列何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題目
下列何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學校將應屆畢業生之住家地址提供補習班招生使用
- (2) 公司基於人事管理之特定目的,張貼榮譽榜揭示績優員工姓名
- (3) 網路購物公司為辦理退貨,將客戶之住家地址提供予宅配公司
- (4) 縣市政府提供村里長轄區內符合資格之老人名冊供發放敬老金
官方答案
(1) 學校將應屆畢業生之住家地址提供補習班招生使用
解析
依據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若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原則上必須取得當事人明確同意。學校將學生的姓名與住家地址等個資提供給補習班作為招生營利使用,已超出當初教育行政蒐集之目的範圍,屬於違法利用。選項2張貼榮譽榜屬於人事管理之必要合理範圍;選項3提供地址給宅配業者屬於履行退貨契約所必要之委外利用;選項4提供名冊發放敬老金符合法定職掌與公務目的執行,皆未違法。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