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職業安全管理甲級 學科
第45題
小明於隨地亂丟垃圾之現場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拒絕提 供,將受何處分?
題目
小明於隨地亂丟垃圾之現場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拒絕提 供,將受何處分?
- (1)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 (2) 移送警察局
- (3) 勸導改善
- (4) 接受環境講習
官方答案
(1)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解析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1款規定,稽查人員執行職務時,得請求違反本法規定者提示身分證明,無故拒絕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本題情境中小明隨地亂丟垃圾且無故拒絕向稽查人員出示身分證明,即違反該規定,依法將面臨新臺幣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之罰鍰處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