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職業安全管理甲級 學科
第56題
有流產病史之孕婦,宜避免相關作業,下列何者為非?
題目
有流產病史之孕婦,宜避免相關作業,下列何者為非?
- (1) 避免每班站立7 小時以上之作業
- (2) 避免砷或鉛的暴露
- (3) 避免重體力勞動的職務
- (4) 避免提舉3 公斤重物的職務
官方答案
(4) 避免提舉3 公斤重物的職務
解析
依醫學指引與母性健康保護指引,針對具流產病史之高風險懷孕勞工,應嚴格限制暴露於砷或鉛等具生殖毒性之化學物質、避免重體力勞動,並避免每班站立達7小時以上之作業,以防止腹壓上升或影響胎盤血液循環。對於搬運重物之限制,保護規範主要針對提舉數十公斤以上之重物,日常提舉3公斤重物並非指引中所界定之嚴格禁止事項,故選項4之敘述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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