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職業安全管理甲級 學科

第57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1. (1) 請求補充或更正
  2. (2) 查詢或請求閱覽
  3. (3)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4.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官方答案

(3)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法定權利包括: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當事人僅能就「自身」之個人資料行使刪除權,並無權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故選項3「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並非該法所賦予當事人之權利。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