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學科
第73題
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規定,下列那些規定是雇主使勞工從事屋頂作業時,應指派專人督導 辦理事項?
題目
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規定,下列那些規定是雇主使勞工從事屋頂作業時,應指派專人督導 辦理事項?
- (1) 支承穩妥且寬度在40 公分以上之適當工作臺
- (2) 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 30 公分以上之踏板
- (3) 設置護欄有困難者,應提供背負式安全帶使勞工佩掛
- (4) 於斜度大於高底比為2/5,應設置適當之護欄
官方答案
(1) 支承穩妥且寬度在40 公分以上之適當工作臺、(2) 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 30 公分以上之踏板、(3) 設置護欄有困難者,應提供背負式安全帶使勞工佩掛
解析
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雇主使勞工從事屋頂作業時應指派專人督導;於斜度大於三十四度(高底比為二比三)或滑溜之屋頂作業,應設置適當護欄、支承穩妥且寬度四十公分以上之工作臺,以及寬度三十公分以上之踏板;設置護欄確有困難者,得提供背負式安全帶並掛置於牢固構造物替代。選項4的高底比2/5與規定的2/3不符,故不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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