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高考三級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7題
有關租稅,下列何種事項得以命令訂之?
題目
有關租稅,下列何種事項得以命令訂之? A. 租稅主體 B. 租稅客體 C. 繳納方式 D. 稅基
官方答案
- 答案:C. 繳納方式
解析
租稅法律主義要求租稅主體、租稅客體、稅基、稅率等租稅構成要件,應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定之。繳納方式屬於租稅執行之細節性、技術性事項,得由主管機關以命令訂定;A、B、D均屬租稅核心要素,應受較嚴格之法律保留,故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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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