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高考三級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7題

有關租稅,下列何種事項得以命令訂之?

題目

有關租稅,下列何種事項得以命令訂之? A. 租稅主體 B. 租稅客體 C. 繳納方式 D. 稅基

官方答案

  • 答案:C. 繳納方式

解析

租稅法律主義要求租稅主體、租稅客體、稅基、稅率等租稅構成要件,應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定之。繳納方式屬於租稅執行之細節性、技術性事項,得由主管機關以命令訂定;A、B、D均屬租稅核心要素,應受較嚴格之法律保留,故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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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