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一般行政 公共政策

第3題

依據學者在拉丁美洲中許多城市的研究,其研究結果顯示在不同城市的 街道上,大多是由中低收入戶所營運的違法商家或攤販,雖是這些中低收 入戶的主要收入來源,但也造成街…

題目

依據學者在拉丁美洲中許多城市的研究,其研究結果顯示在不同城市的 街道上,大多是由中低收入戶所營運的違法商家或攤販,雖是這些中低收 入戶的主要收入來源,但也造成街道髒亂等的外部性,容易引起一般民眾 及中產階級者的不滿。政府有制定相關的管制法規,但不同地方政府對於 違法商家或攤販的執法程度或稽查強度是不同的,請您從政策執行或分 配政治的角度來分析:列舉四項可能影響地方政府執法或稽查強度的因 素並說明之。(25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違法商家與攤販常屬非正式經濟(informal economy),涉及街道占用、環境衛生與交通秩序等外部性;地方政府是否取締,取決於政策執行能力與分配政治。執法強度可理解為稽查頻率、裁罰比例、勸導與強制拆除的組合;不同城市因財政、政治聯盟與官僚誘因而出現差異。
  • 二、地方財政與行政量能:稽查需要人力、經費、車輛、資訊系統與法律支援。財政困難或編制不足的城市,常只能被動處理檢舉,難以主動巡查;即使法規完備,若中央立法未提供足夠財源,形成「未編列經費的授權」(unfunded mandate),執行強度自然偏低。
  • 三、選票結構與侍從主義(clientelism):攤販可能是地方政黨或派系的動員網絡,提供選票、動員與政治獻金;地方首長為爭取連任,可能在選舉期間放寬取締。反之,若中產階級與商家選民壓力較大,政府則可能提高稽查。這種「分配政治」使執法成為選擇性提供利益的工具。
  • 四、利益團體動員與社會壓力:攤販協會、商會、社區組織、環保與消費者團體的組織能力與聯盟關係,會影響執法成本。當攤販團體能發動抗議、陳情或罷市,政府可能顧慮社會穩定而採軟性勸導;當居民與媒體強烈關注髒亂、食安或交通,政府則有誘因加強取締。
  • 五、官僚誘因、腐敗與問責:基層稽查人員(street-level bureaucrats)擁有裁量權,若薪資偏低、監督不足,可能收受賄賂或選擇性執法;反之,若建立績效考核、政風查核、資訊公開與民眾評分,執法強度較能維持。腐敗會使法規形同具文,也會削弱政府正當性。
  • 六、政策工具與改善方向:可透過增加地方稽查補助、跨局處聯合稽查、建立攤販登記與輔導轉型、設置集中營業區、公開裁罰資訊及引進社區參與等方式,兼顧生計與公共空間秩序;但若只提高罰則而未處理替代生計,執法阻力仍大。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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