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一般民政 地方政府與政治

第4題

地方民眾影響地方政府機關運作,除了運用各類溝通管道反映意見外, 還有那些可以產生實質影響力的方式?(25 分)

題目

地方民眾影響地方政府機關運作,除了運用各類溝通管道反映意見外, 還有那些可以產生實質影響力的方式?(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選舉、罷免與公民投票:民眾可透過選舉市長、市議員及行使罷免權形成政治壓力;依公民投票法第2條,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於地方自治法規之複決、地方自治法規立法原則之創制及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連署成案後可迫使市府調整環保、交通、開發等政策方向。
  • 二、行政程序之實質參與:依行政程序法第54條以下得申請聽證、依第164條參與計畫確定程序;市府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時,民眾得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9條、第12條參與說明會、現場勘察並於審查會陳述意見;並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申請閱覽卷宗,以資訊為槓桿監督決策。
  • 三、司法與公民訴訟:民眾得依訴願法、行政訴訟法提起撤銷訴訟、課予義務訴訟及一般給付訴訟;空氣污染防制法、水污染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均設公民訴訟條款,容許人民或公益團體對主管機關疏於執行職務提起訴訟;並得依國家賠償法請求賠償,形成司法制衡。
  • 四、社會力與參與式治理:透過參與式預算決定部分公共支出之優先順序、社區營造與社區發展協會動員、非營利組織與環保團體倡議、媒體與網路平台連署、消費者與企業綠色採購壓力;亦可運用里民大會、地方立法機關旁聽與公聽會,將民意轉化為制度性影響。
  • 五、限制與提醒:上開方式須遵守集會遊行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公民投票法之程序要件;公民訴訟多設有「告知主管機關逾六十日仍未執行」等前置程序;參與式預算之拘束力取決於市府自治規則或議會決議,答題時宜說明其法律效力層次。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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