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高考三級 戶政 地方政府與政治

第1題

臺灣河川污染的整治常常需要跨縣市的合作處理,否則會衍生許多問 題,例如若上游縣市比較不重視污染防治,則下游縣市就可能需要忍受 較差的生活品質或是需要花費較多成本…

題目

臺灣河川污染的整治常常需要跨縣市的合作處理,否則會衍生許多問 題,例如若上游縣市比較不重視污染防治,則下游縣市就可能需要忍受 較差的生活品質或是需要花費較多成本來處理污染,請問: 針對上述臺灣河川污染整治的情況,列出三個可能會對跨域(跨縣市) 合作或治理產生阻礙的因素,並說明之。(15 分) 針對上一小題,也就是所列舉的可能阻礙因素,提出兩個可以排除這 些阻礙的具體作法,或是可以促進跨域(跨縣市)治理的方式,並說 明之。(10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跨域治理(cross-boundary governance)是指跨越行政區劃、部門與組織界線,透過協調、協議與資源共享來解決公共問題。臺灣河川常橫跨多個縣市,但水質監測、污染稽查、污水下水道與河川整治分別由環保、水利、營建等機關及地方自治團體負責,缺乏統一的流域管理機關;上游污染與下游損害之間的權責不對稱,容易出現「上游發展、下游承擔」的外部性(externality),因而降低合作意願。
  • 二、資訊不對稱與舉證困難,削弱互信。跨界污染源的排放時間、位置與數量難以即時掌握,各地監測密度、採樣方法與資料公開標準不一;下游縣市往往只看到水質惡化的結果,難以證明特定上游污染源,協商時容易互相指責。若無聯合監測與資料共享,合作容易流於形式。
  • 三、地方政治與經濟利益牽制,集體行動誘因不足。上游縣市可能顧慮取締污染產業會影響就業、稅收與選票,地方派系與政商網絡也可能阻撓;河川治理經費龐大、成效不易在短期內顯現,首長傾向投入可見度高的建設。政黨競爭與選舉周期使跨域協議難以延續,形成搭便車(free-rider)與責任推諉。
  • 四、作法一:建立常設性的流域治理平台與聯合稽查。由中央(環保署,今環境部,會同水利署)輔導成立流域管理或跨域治理平台,邀集上下游縣市、公所、產業與社區代表,簽訂行政契約或合作備忘錄,明訂水質目標、污染總量分配、聯合採樣與稽查頻率、資料共享及爭議處理;並以流域為單位編列預算、定期公開績效。
  • 五、作法二:運用經濟誘因與補償基金矯正外部性。依「污染者付費、受益者補償」原則,向上游排放者徵收水污染防治費或要求負擔整治成本,設置流域整治基金,補助上游污水下水道、產業轉型與畜牧廢水處理;下游受益縣市也應分擔部分經費。中央可將跨域合作績效納入補助與考核,促使地方從零和競爭轉為共同投資。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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