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原住民族行政 公共政策(包括原住民族政策)

第2題

「影視音樂媒合串聯」為原住民族四大亮點產業之一,政策執行相當程度 倚賴公私協力,請具體說明如何公私協力推動此項政策。(25分)

題目

「影視音樂媒合串聯」為原住民族四大亮點產業之一,政策執行相當程度 倚賴公私協力,請具體說明如何公私協力推動此項政策。(25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政策定位與協力邏輯:影視音樂媒合串聯屬內容產業,涵蓋創作、製作、資金、通路與消費,單靠政府難以完成;公私協力(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PPP)應以政府創造環境、民間承擔製作與市場風險、部落提供文化知識為原則,建構共製、共銷、共享收益的產業鏈。
  • 二、政府端政策工具:運用補助、獎勵、投資或融資信用保證、稅捐優惠及人才培育,降低製作前期風險;設置單一窗口與協拍機制,提供拍攝場地、行政協助及國際展會資源;同時落實文化安全、著作權、勞動權益與收益回饋規範,避免文化挪用。
  • 三、民間端參與角色:影視製作公司、唱片公司、經紀公司、串流平台、電視台、影展、音樂祭、創投及公協會,分別提供製作技術、發行通路、資金與市場資訊;學校與研究機構培育編劇、導演、音樂、音效及行銷人才,部落文化顧問確保內容真實性。
  • 四、媒合平台與產業串聯:定期辦理提案徵選、提案簡報(pitch)、共製工作坊、導師制及商務媒合會,建立原住民族題材資料庫與人才庫;促成電影、戲劇、紀錄片與音樂專輯跨域合作,並透過影展、音樂節、串流平台及國際市場展,形成從開發到通路的完整鏈結。
  • 五、契約治理與績效評估:依個案採補助契約、委外製作、共同投資或授權合作,明定里程碑、智慧財產歸屬、權利金、回饋比例及退出機制;以產值、就業人數、作品數量、平台曝光、國際入圍及部落收益為指標,兼顧產業效益與文化主體性。
  • 六、限制與精進建議:避免補助碎片化、資源集中少數團隊及過度商業化;應強化偏鄉數位通路、跨年度穩定預算、專業中介組織與影響評估(impact assessment),並建立族人參與及利益分享機制,使公私協力不只是資金挹注,而是能力建構與文化治理。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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