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社會行政 社會工作
第2題
一位社工人員因為自己曾有家暴目睹經驗,而拒絕接觸並提供家暴家長 必要的協助。請問這位社工人員的行為涉及那些倫理議題?對該社工人 員的行為有何看法或建議?(25…
題目
一位社工人員因為自己曾有家暴目睹經驗,而拒絕接觸並提供家暴家長 必要的協助。請問這位社工人員的行為涉及那些倫理議題?對該社工人 員的行為有何看法或建議?(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專業關係與自我揭露界線:社工人員以自身目睹家暴的創傷經驗為由拒絕服務,涉及自我揭露(self-disclosure)與專業界線的拿捏。個人經驗若未經整理,易形成反移情(countertransference),使助人關係由案主需求轉向工作者自身情緒的防衛。
- 二、歧視與差別待遇:僅因案主身分(家暴相對人)而拒絕提供協助,涉及標籤化與差別待遇,與社會工作倫理守則中尊重、非歧視、社會正義等原則相違;亦可能構成不當拒絕服務與服務中斷(abandonment)的風險。
- 三、勝任能力與轉介責任:社工應在自身能力範圍內提供服務;若確實無法勝任,應依機構規定辦理轉介並確保服務不中斷,而非逕行拒絕。同時須注意兒童最佳利益(best interest of the child)與保密、通報義務之間的權衡。
- 四、看法:其創傷經驗值得同理與支持,但不能作為拒絕服務的正當理由。未能自我覺察而使個人議題影響專業判斷,屬專業責任問題;機構亦負有督導、人力配置與員工支持之組織責任,不宜全歸責於個人。
- 五、建議:一是接受督導與心理諮商,整理創傷經驗並建立自我照顧計畫;二是採創傷知情(trauma-informed)與優勢觀點重新理解相對人;三是機構建立輪案、雙人服務與員工協助方案(EAP);四是明訂拒絕服務與轉介的倫理作業流程;五是持續進修與倫理案例分析。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