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勞工行政 勞資關係

第4題

國際勞工組織於2019年通過第190號公約:暴力及騷擾公約(Violence and Harassment Convention),請說明職場暴力(workpl…

題目

國際勞工組織於2019年通過第190號公約:暴力及騷擾公約(Violence and Harassment Convention),請說明職場暴力(workplace violence)與職場霸 凌(workplace bullying)的異同,並請說明兩者對於勞資關係與勞工權益 的影響?(25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國際規範與定義:ILO第190號公約將職場暴力及騷擾定義為在工作世界中,一系列不可接受之行為、作法或其威脅,不論單次或反覆發生,意圖或實際造成生理、心理、性別或經濟上之傷害,並包含性別暴力與騷擾。其適用範圍不限於固定工作場所,涵蓋通勤、出差、數位工作與第三方暴力。
  • 二、職場暴力之內涵:職場暴力通常指在工作相關情境中,對勞工施加身體、心理、性或經濟上之傷害或威脅,可能來自雇主、同事、顧客、病人、第三方或親密關係人;型態包括肢體攻擊、言語威脅、恐嚇、性騷擾、跟蹤、網路霸凌。其特徵可能是單次即構成,重點在於傷害或威脅。
  • 三、職場霸凌之內涵:職場霸凌(workplace bullying)通常指在工作場所中,持續、反覆、具敵意或不合理之對待,造成受害者羞辱、孤立、貶抑或身心壓力;常見型態包括言語貶損、排擠、過度監控、不合理工作指派、散布謠言、阻礙升遷。其核心在反覆性、權力不對等與累積性傷害,與單次衝突有別。
  • 四、兩者之異同:相同處在於均屬工作相關之不可接受行為,可能造成身心健康危害,且常與權力不對等、組織文化、性別歧視有關;均應納入雇主預防義務與申訴救濟。相異處在於暴力偏向單次或威脅性之侵害,霸凌偏向反覆、長期、心理操控;暴力可能來自第三方,霸凌多發生於內部人際;界線重疊,實務上應以行為整體脈絡判斷。
  • 五、對勞資關係與勞工權益之影響:對勞工而言,造成職災、身心疾病、離職、收入損失與沉默;對勞資關係而言,破壞信任、增加爭議、降低生產力與工會參與,若雇主消極處理,可能引發集體抗爭與不當勞動行為爭議。雇主違反職安與性平義務,可能負行政、民事甚至刑事責任。
  • 六、因應建議:依C190精神建立零容忍政策、風險評估、預防訓練、保密申訴、獨立調查、被害人保護與復工支持;將心理社會危害納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強化工會參與與集體協商;提供法律扶助與心理諮商;政府跨部會監督與統計;並檢討國內法制對第三方暴力、數位騷擾與霸凌之規範不足。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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