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體育行政 運動自然科學

第2題

敘述「牛頓三大運動定律(Newton Laws of Motion)」及如何應用在運動 訓練與運動技術指導。(25 分)

題目

敘述「牛頓三大運動定律(Newton Laws of Motion)」及如何應用在運動 訓練與運動技術指導。(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牛頓第一運動定律(law of inertia)指出,物體若不受外力或所受合力為零,靜者恆靜、動者恆做等速直線運動;質量可視為慣性的量度。應用於運動訓練,應重視核心穩定、平衡與離心控制,使身體在起跑、落地或變向時能有效抵抗慣性;技術指導則要求減少不必要的制動,讓重心與運動方向一致,並利用助跑或擺臂的慣性增加輸出。
  • 二、第二運動定律(F=ma)說明合力等於質量乘以加速度;由衝量—動量定理(impulse-momentum theorem)可知,J=F×Δt=Δp,施力時間與力量大小共同決定速度改變。訓練上可採漸進超負荷、爆發力訓練與速度依循訓練(velocity-based training),並依力量—速度曲線選擇負荷;技術指導應強調延長有效施力距離與時間、串聯下肢至上肢的動力鏈,並在適當時機完成制動與跟隨動作。
  • 三、第三運動定律(law of action-reaction)指出,作用力與反作用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於不同物體;人體運動依靠向後下方推蹬地面,產生向前上方的地面反作用力(ground reaction force, GRF)。應用於短跑、跳躍與變向時,應強調積極推蹬、踝膝髖伸展與擺臂協調;投擲或游泳則可利用身體對水、對地的反作用力,技術指導需提醒學生「推地」而非僅「抬腿」。
  • 四、將三定律整合於訓練,應先進行專項需求分析與動作診斷,再設計力量、速度、平衡與技術課表:以第一定律改善制動與穩定,以第二定律安排負荷與衝量,以第三定律強化推蹬與動力鏈。指導時可用質性動作分析、外部注意力焦點與即時回饋,讓選手理解「為何」而非只模仿「如何」,並以漸進方式建立正確動作模式。
  • 五、應用時須注意人體並非剛體,實際動作受多關節協調、軟組織彈性、疲勞與地面條件影響,單靠牛頓力學無法完整解釋;此外,力量訓練與技術指導應兼顧個別差異、動作速度與安全。建議教練結合力學、生理與動作學習(motor learning)觀點,以影片、測力板或簡單觀察定期評估,避免過度簡化或追逐單一力學指標。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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