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國際文教行政(選試日文) 教育哲學與比較教育

第2題

一般在進行教育工作時會援引皮德斯(R. S. Peters)的教育三大規準, 以區分教育與反教育。這三大規準分別為:合價值性(Worthwhileness)、…

題目

一般在進行教育工作時會援引皮德斯(R. S. Peters)的教育三大規準, 以區分教育與反教育。這三大規準分別為:合價值性(Worthwhileness)、 合認知性(Cognitiveness)、合自願性(Voluntariness),請詳細解釋這三 者的意義。並分別針對這三者,各舉教育與反教育的一個例子(一共六 個例子),說明為什麼該例子是教育或反教育的情況?(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規準的性質:R. S. Peters 以概念分析指出,「教育」不是任何教學活動的通稱,而是須滿足合價值性、合認知性、合自願性三規準的歷程;三規準彼此扣連,用以區分教育與反教育(mis-education)、訓練與灌輸(indoctrination)。
  • 二、合價值性(worthwhileness):指所傳遞的內容與方式本身須有價值,或能導向有價值的生活形式,不能瑣碎、有害或純粹工具化。教育例:國文課帶學生賞析唐詩,體會語文之美與人情厚度,具內在價值。反教育例:補習班教學生以暗記口訣與猜題技巧取代理解,只求分數,內容被窄化為應試工具。
  • 三、合認知性(cognitiveness):指學習須涉及知識、理解與認知視野的開展,使學習者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而非制約、灌輸或純技能模仿。教育例:自然課讓學生設計變因、檢驗假設並討論誤差,形成可辯護的知識。反教育例:以「老師說的就對」要求背誦結論、禁止提問,屬灌輸,阻斷理解與批判。
  • 四、合自願性(voluntariness):指學習者須出於意願、具意識地參與,非全然受強制或欺瞞;教育須尊重學習者的意向與自主。教育例:選修課由學生依興趣選讀,教師提供選擇與理由。反教育例:以體罰、羞辱或威脅強迫背誦,學生僅因恐懼服從,未涉入其意向,屬訓練或強制而非教育。
  • 五、綜合評述:三規準須同時成立;合認知性確保教學非空洞口號,合價值性避免「有效卻有害」的教學,合自願性防止以教育之名行控制之實。實務上可據此檢視課程目標、教材選擇、教學方法與評量方式,並留意規準間的緊張,例如必要的練習與學科基礎仍須以理解與意願為前提。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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