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國際文教行政(選試韓文) 教育哲學與比較教育
第2題
一般在進行教育工作時會援引皮德斯(R. S. Peters)的教育三大規準, 以區分教育與反教育。這三大規準分別為:合價值性(Worthwhileness)、…
題目
一般在進行教育工作時會援引皮德斯(R. S. Peters)的教育三大規準, 以區分教育與反教育。這三大規準分別為:合價值性(Worthwhileness)、 合認知性(Cognitiveness)、合自願性(Voluntariness),請詳細解釋這三 者的意義。並分別針對這三者,各舉教育與反教育的一個例子(一共六 個例子),說明為什麼該例子是教育或反教育的情況?(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皮德斯(R. S. Peters)以教育三大規準區分教育與反教育:合價值性、合認知性、合自願性。三者並非彼此孤立的清單,而是相互交織的必要條件;實際判斷須同時檢視教什麼、如何教、學習者是否願意學。反教育不限於惡意,也可能因內容無價值、方法封閉或侵害自主而成立。
- 合價值性(worthwhileness)指內容與活動本身具有值得追求的內在價值,能拓展對人類生活與文明成就的理解,而非僅為考試、牟利或控制他人。教育例子:學校開設文學與地方史課程,讓學生理解不同處境與公共記憶;反教育例子:要求學生背誦補習班廣告話術以衝高招生,內容工具化且貶抑學習。
- 合認知性(cognitiveness)指教育須傳遞可檢證的知識、理解與理性探究方式,讓學習者掌握理由、證據與可錯性,而非以權威壓制疑問。教育例子:自然科讓學生設計實驗、分析誤差並接受同儕批判;反教育例子:把政治宣傳或偽科學當成不可質疑的真理,禁止提問與反證,只要求複述結論。
- 合自願性(voluntariness)指學習者在理解與相對自由下參與,而非受暴力、威脅、欺騙或全面操控;尊重自主不排除教師權威與合理要求,但須保留異議與退出空間。教育例子:選修課由學生選擇研究題目,教師鼓勵公開辯論;反教育例子:以體罰、羞辱或扣分威脅強迫表態,使學習淪為服從訓練。
- 綜合判斷時,若內容有價值卻以灌輸方式進行,仍不合認知性與自願性;若學生自願卻學習瑣碎或有害內容,也不成其為教育。三規準提醒教育者,目的、方法與關係必須一致;答題舉例應指出規準、行為特徵與後果,避免只貼標籤。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