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新聞(選試英文) 新聞學(包括編輯採訪實務與新聞法規)

第2題

網際網路的內容包羅萬象,且國人只要有上網設備,均可自由上傳表達 意見。然而,近年來,國人越來越關注健康上網與網路安全的議題。有 關「網路內容治理」,請回答: 何…

題目

網際網路的內容包羅萬象,且國人只要有上網設備,均可自由上傳表達 意見。然而,近年來,國人越來越關注健康上網與網路安全的議題。有 關「網路內容治理」,請回答: 何謂「網路中立性」(network neutrality)?請說明這個概念是針對什 麼情況提出的?這個概念主要規範的對象又是誰?(8 分) 什麼是「數位人權」(digital human rights)?維護數位人權的面向、作 法有那些,請至少說明三種。(9 分) 2022 年起,國內便有學者倡議要進行「新聞議價」,請說明為什麼會 出現這個概念?「新聞議價」的利害關係人有那些?請就國外的實例 說明「新聞議價」的具體做法。(8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網路中立性(network neutrality)指電信與寬頻業者對網路上傳輸的內容、應用、服務與設備應平等對待,不得封鎖(blocking)、限速(throttling)、差別定價或提供付費優先傳輸(paid prioritization),以維持端到端(end-to-end)的開放性與網路作為公共載體(common carrier)的精神。
  • 二、此概念源於二○○○年代美國寬頻業者對VoIP、P2P等服務的封鎖與限速,以及意圖將網路分層收費、形成快速與慢速通道之爭議。主要規範對象為提供最後一哩(last-mile)接取的ISP與電信業者,而非內容提供者;零費率(zero-rating)是否扭曲競爭亦為延伸爭點。我國可自電信管理法、數位通訊傳播法與NCC監理架構理解。
  • 三、數位人權(digital human rights)指人民在線上環境同樣享有基本權利,線下權利不因媒介轉換而減損,涵蓋表達自由、隱私、資訊近用、免於歧視與參與治理,其正當性在於網路已成為公共領域與生活基礎設施。維護面向至少有三:其一,資訊近用權,以普及服務、寬頻建設與數位落差縮減保障偏鄉、身障與高齡者;其二,隱私與資料保護,落實個人資料保護法、資料最小化、加密與同意機制;其三,表達自由之程序保障,要求平台內容審查透明、提供申訴救濟並發布透明度報告。另應強化演算法公平與數位素養教育。
  • 四、新聞議價(news bargaining)緣於平台擷取新聞內容與流量、吸走廣告收益,媒體未獲合理回饋,價值分配嚴重失衡,故倡議由媒體集體向平台協商授權報酬。利害關係人包括大型與小型媒體、平面與廣電業者、平台業者、政府與監理機關、記者與工會、廣告主及閱聽人,各方對分潤透明度與中小媒體保障訴求不一。
  • 五、國外實例:澳洲二○二一年新聞媒體議價法(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採集體協商、指定平台與最終報價仲裁(final-offer arbitration),協商不成由仲裁人擇一方案;加拿大二○二三年線上新聞法(Online News Act)採強制議價並以基金分配;歐盟二○一九年數位單一市場著作權指令第十五條創設新聞出版者鄰接權,法國據以與Google達成授權協議。我國可借鏡建立分潤透明、仲裁機制與中小媒體保障。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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