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檔案管理 檔案應用服務
第4題
請闡述有關檔案資料涉及個人隱私保護的相關法規,並說明檔案應用如 何履行對於個人隱私的保護。(25 分)
題目
請闡述有關檔案資料涉及個人隱私保護的相關法規,並說明檔案應用如 何履行對於個人隱私的保護。(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法規架構總覽:檔案應用涉及隱私者,主要規範包括個人資料保護法、政府資訊公開法、檔案法及其施行細則、行政程序法,並及於民法、刑法妨害秘密罪章與政治檔案條例等特別規範;憲法法庭一百十二年憲判字第十三號判決亦促成就個資保護建立獨立監督機制。
- 二、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五條明定利用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第六條就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與犯罪前科等特種個資採原則禁止、例外允許;第十五條至第十六條規範公務機關蒐集、處理與利用之要件;第十一條課予更正、補充與刪除義務;第二十七條要求採行適當安全措施。
- 三、政府資訊公開法與檔案法: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公開或提供有侵害個人隱私、職業上秘密或著作權人公開發表權者,應限制公開或不提供,但對公益有必要或經當事人同意者不在此限。檔案法第二十二條則列舉得拒絕應用申請之情形,包括人事及薪資資料、依法令或契約負保密義務者,及其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第三人正當權益者。
- 四、履行隱私保護之作業措施:(一)蒐集與利用階段:落實最小化原則、特定目的原則與隱私預設(privacy by design),並尊重當事人查詢、閱覽、更正與停止利用之權利。(二)整理與描述階段:採去識別化(de-identification)、匿名化、代號化與遮罩(redaction),避免後設資料洩漏第三人資訊。
- 五、應用與課責:(一)申請審查:區分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與一般研究者,採分級近用,必要時請申請人敘明用途並簽署保密具結。(二)環境管制:於指定閱覽室調閱、專人陪同、禁止攜入攝影設備、加註浮水印與戳記。(三)安全管理:存取控制、加密、稽核軌跡與定期銷毀,委外時訂定保密條款並監督。(四)辦理隱私影響評估與教育訓練,發生外洩即通報並檢討改善。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