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高考三級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4題
甲公司採曆年制會計年度,民國109 年10 月21 日開始營業,當年度2 個月又10 天的營利事業所得額為4.5 萬元,依現行法規,其109 年度全年課稅所得額…
題目
甲公司採曆年制會計年度,民國109 年10 月21 日開始營業,當年度2 個月又10 天的營利事業所得額為4.5 萬元,依現行法規,其109 年度全年課稅所得額為何?實際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為何? A. 18 萬;1.2 萬 B. 18 萬;0.75 萬 C. 4.5 萬;0 元 D. 4.5 萬;0.9 萬
官方答案
- 答案:B. 18 萬;0.75 萬
解析
甲公司109年10月21日開始營業,至年底約2個月又10天,營業期間不滿1個月以1個月計,以3個月計。全年課稅所得額為4.5萬×12/3=18萬元。依所得稅法第5條,109年營所稅率20%,18萬元稅額3.6萬元,但不得超過超過12萬元部分之半數3萬元,故全年稅額3萬元;再按3/12計算實際應納3萬×3/12=0.75萬元,答案B。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