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18題
甲公司出租房屋予乙公司使用,並收取押金$6,000,000,假設甲公司為加值型營業人,該年1 月1日郵政儲金匯業局之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1%,臺灣銀行之基準利…
題目
甲公司出租房屋予乙公司使用,並收取押金$6,000,000,假設甲公司為加值型營業人,該年1 月1日郵政儲金匯業局之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1%,臺灣銀行之基準利率為2%;則甲公司每月應設算之租金收入為: A. $4,762 B. $5,000 C. $9,524 D. $10,000
官方答案
- 答案:A. $4,762
解析
本題考查營業稅法第12條第3項設算租金。押金600萬,利率取郵政1年期定存利率1%(較低者)。年設算利息=600萬×1%=60,000元。每月設算租金=60,000÷12=5,000元。惟加值型營業人設算租金為稅前價格,須除以(1+5%):5,000÷1.05≈4,761.9≈4,762元。選項A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