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財稅行政 民法
第7題
甲以新臺幣(下同)20 萬元向乙購買A錶,乙請求甲先付定金,甲同意,並給付2 萬元於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甲以新臺幣(下同)20 萬元向乙購買A錶,乙請求甲先付定金,甲同意,並給付2 萬元於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2 萬元定金為要物契約 B. 2 萬元定金為諾成契約 C. 2 萬元定金為繼續性契約 D. 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2 萬元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官方答案
- 答案:A. 2 萬元定金為要物契約
解析
定金契約性質上為要物契約,依民法第248條規定,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必須實際交付定金,契約才生效,故本題甲交付2萬元後定金契約成立。定金並非繼續性契約,而是一次性給付,因此B、C均不正確。民法第249條第4款明定,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故D稱不得請求返還,顯有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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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