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財稅行政 民法
第18題
法律行為標的必須符合一定之要件,始得發生法律上之效力,下列何者不屬之?
題目
法律行為標的必須符合一定之要件,始得發生法律上之效力,下列何者不屬之? A. 可能 B. 安全 C. 妥當 D. 合法32820、3332033620
官方答案
- 答案:B. 安全
解析
法律行為之標的須具備可能、確定、合法(適法)與妥當等要件,始能發生法律上效力。可能指給付內容客觀上可得實現,給付不能者契約無效;確定指標的內容可得特定;合法指不違反強行或禁止規定;妥當指內容不違背公序良俗與誠實信用。選項中「安全」並非法律行為標的之要件,故選B。A、C、D均屬學說與實務所承認之標的要件,本題以反面問法測驗考生對要件內涵之掌握。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