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財稅行政 民法

第21題

出租人甲與承租人乙訂立A車租賃契約,於下列何種情形,乙有權占有A車?

題目

出租人甲與承租人乙訂立A車租賃契約,於下列何種情形,乙有權占有A車? A. 甲交付A車於乙使用 B. 租期屆滿後,乙拒絕返還 C. 租賃無效 D. 乙自行占有A車

官方答案

  • 答案:A. 甲交付A車於乙使用

解析

租賃契約有效成立後,出租人負有交付租賃物,並使租賃物合於約定使用、收益狀態的義務(民法第423條),承租人因此取得占有的正當權源,所以甲將A車交付乙使用時,乙有權占有。B的情形是租期屆滿後乙已無占有權源,屬於無權占有;C的情形是租賃無效,乙自始欠缺契約上的權源;D的情形是乙自行占有,欠缺出租人交付及契約基礎,三者均非有權占有。故選A。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