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金融保險 財務管理與投資學

第4題

假設一主併公司的本益比(P/E)為10,公司股本為2,000萬元,但是市值 為1.6億元,而流通在外股數為400萬股;目標公司的本益比(P/E)為20, 公司股…

題目

假設一主併公司的本益比(P/E)為10,公司股本為2,000萬元,但是市值 為1.6億元,而流通在外股數為400萬股;目標公司的本益比(P/E)為20, 公司股本為1,000萬元,但是市值為4,000萬元,而流通在外股數為200萬 股。若主併公司以1股換2股的方式併購目標公司(會消失)。 請問併購後的EPS與P/E為多少?(10分) 這併購對主併公司是否有利並解釋之。(10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先還原兩公司現況:主併公司市值16,000萬元、流通400萬股,每股市價40元;本益比(P/E)10倍,故每股盈餘(EPS)4元、稅後淨利1,600萬元。目標公司市值4,000萬元、流通200萬股,每股市價20元;P/E 20倍,故EPS 1元、稅後淨利200萬元。
  • 二、換股與合併後:每2股目標公司換1股主併公司,目標公司200萬股共換得100萬股新股,合併後流通股數500萬股。若暫不計綜效與整合成本,合併淨利為1,600+200=1,800萬元,合併後EPS=1,800/500=3.6元。合併後總市值為16,000+4,000=20,000萬元,每股市價40元,故合併後P/E=40/3.6=11.11倍。
  • 三、是否有利:以EPS看,主併公司EPS由4元降至3.6元,稀釋幅度10%,短期對每股盈餘不利;主因是以P/E 10倍的股票去換取P/E 20倍的目標公司盈餘,等於用較高價格買較低盈餘報酬率。若無綜效,合併後主併股東仍持有80%股權、價值16,000萬元,目標股東持有20%、價值4,000萬元,股東財富不變,併購為零淨現值。P/E升至11.11倍只是加權結果,不代表價值創造。
  • 四、結論與條件:若合併能產生成本綜效、交叉銷售、技術或通路互補,使合併價值增加超過整合成本,則即使短期EPS稀釋,仍可能提升長期股東價值,對主併公司有利;反之,若只有EPS稀釋而無綜效,則不建議。另若市場只願維持主併公司原P/E 10倍,合併後價格將為3.6×10=36元,總市值18,000萬元,較兩公司合併前合計20,000萬元少2,000萬元;主併股東持有80%,價值14,400萬元,低於原16,000萬元,將受損。故應以現金流折現與綜效評估,不宜單看P/E。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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