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金融保險 財務管理與投資學考古題

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金融保險 財務管理與投資學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4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官方資料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ESG已經成為當前企業經營或投資重要的目標。試回答下列問題: 請分別解釋E、S、G所代表的意義與涵蓋的範疇。(10分) 假設甲公司為一個高碳排的製造業上市公司,產品製造過程中也有產 生受污染的廢水。為達到政府對企業ESG的要求,甲公司選擇購買土地 來造林減碳,並且對受廢水影響地區的居民發放回饋金,這對於甲公司 的ESG有何正反面影響?(7分) 若甲公司採取另一個策略來達成政府對ESG的要求,增加大量的資本支 出及相關費用來更新生產製程,以減少排碳及廢水,請問這樣的策略是 否符合公司價值極大化與股東權益極大化的財務管理目標?這兩目標 在這樣的策略下是否產生矛盾?(8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E(Environmental,環境)指企業對氣候變遷、溫室氣體排放、能源與水資源使用、廢棄物與汙染、生物多樣性及產品生命週期環境衝擊的管理;S(Social,社會)涵蓋勞工權益、職業安全、人權、供應鏈責任、產品安全、消費者保護、社區關係與多元共融;G(Governance,治理)包括董事會結構與獨立性、股東權益、資訊透明度、薪酬制度、反貪腐、風險管理與法遵。ESG強調以可衡量指標將企業外部性納入經營與投資決策。
  • 二、正面影響:甲公司購地造林可增加碳匯、抵減部分碳排放,並改善土壤、水源與生物多樣性,對E有加分;發放回饋金可緩和社區抗爭、改善居民關係,展現S的社區責任;同時回應政府要求、建立ESG揭露與治理架構,對G及企業聲譽有正面效果。惟造林與回饋金僅屬補償性措施,不能取代製程減碳與廢水治理,評估時應看是否具附加性、永久性與可驗證性。
  • 三、負面影響與限制:造林若占用具生態或農業價值土地、採單一樹種或耗費大量水資源,可能產生土地利用衝突、生態破壞與「漂綠」質疑;碳匯的附加性、永久性、洩漏與衡量方法若未經第三方查驗,抵減效果有限。回饋金若只是「封口費」,未處理廢水對居民健康與環境的正義問題,反而激化S風險;購地過程若涉關係人交易、資訊不透明,亦削弱G。
  • 四、改以大量資本支出更新製程:此策略的財務判斷應回到增量現金流與淨現值(NPV)。若新製程可降低碳費、能源與用水成本、避免罰款與停產風險,並提升產品差異化與綠色溢價,使NPV大於零,則公司價值(企業價值)與股東權益價值都會增加;若資本支出與費用超過可回收利益,NPV小於零,則兩者均受損。短期每股盈餘(EPS)可能因折舊與費用上升而下降,但EPS下降不等於價值下降,應看長期自由現金流。
  • 五、兩目標是否矛盾:若公司無負債且無代理問題,公司價值極大化與股東權益極大化方向一致,正NPV的減碳投資會同時提升兩者。但若有負債,新增價值可能先歸屬於債權人,股東未必受益;若管理層為追求ESG形象而過度投資,則產生代理成本。另一方面,減碳的社會效益若未被碳費或法規內部化,私人成本由股東承擔,可能出現社會價值上升、股東價值下降的衝突。故應以邊際NPV、融資結構與外部性定價判斷。

第2題

實質選擇權(real option)在資本預算的應用已經相當廣泛。試回答下列 問題: 什麼是實質選擇權?請列舉三種型式的實質選擇權並討論它們可能的 應用案例或情境。(10分) 投資計畫產生的現金流之波動度、投資計畫期間的長度、擴張投資的投 入金額及折現率對一擴張選擇權價值的影響。(10分) 乙公司計畫投資500萬元進行生產流程升級,如果未來景氣好的情況 下,該投資會帶來每年800萬元的投資收益;如果未來景氣差的情況下, 該投資會帶來每年300萬元的投資收益。假設景氣好壞的比例約為6:4, 公司為全權益公司,公司的市場貝他(beta)為0.7,借貸(無風險)利 率為3%,而市場風險溢酬為8%。若公司有一實質選擇權,在景氣好的 情況下,增加200萬元的減碳投資,因為政府對高碳排的企業課徵碳費, 低碳排的企業從而獲得競爭優勢,而減碳投資會增加乙公司40%的投資 收益。這擴充選擇權的價值為何?(10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實質選擇權(real option)係指企業在實體投資計畫中,因未來不確定性而擁有「可延後、擴張、緊縮、放棄或轉換」的權利但無義務;此管理彈性本身具有價值,故計畫價值=傳統靜態NPV+彈性價值(擴張NPV)。其標的為實體資產或投資案,並非股票、債券等金融資產;常用二項樹、Black-Scholes模型或決策樹評價,重點在不確定性、不可逆性與可逆性。
  • 二、常見三種型式:(一)擴張或成長選擇權(expansion/growth option):先小規模投資試點,需求或政策有利時再追加產能或進入新市場,例如車廠先建一條產線,銷量達標後再擴廠。(二)放棄或緊縮選擇權(abandonment/contraction option):景氣轉差時退出、出售資產或縮減規模,例如礦場在金屬價格跌破成本時停產並處分設備。(三)延遲或等待選擇權(deferral/timing option):先取得土地或探勘權,待價格、法規或技術不確定性降低後再開發,例如建案分期推案、油氣探勘延後開鑽。
  • 三、價值驅動因素:(一)現金流波動度愈大,擴張選擇權價值愈高,因上行利益大、下行風險有限,呈現凸性報酬。(二)投資計畫期間或選擇權到期期間愈長,可等待與調整的時間愈多,且可享受較長期間的增量現金流,價值通常愈高。(三)擴張投資金額相當於履約價格,金額愈高,行使成本愈大,選擇權價值愈低。(四)折現率若指風險調整後資金成本,提高會降低增量現金流現值,對選擇權價值偏負向;若指無風險利率,依買權評價則可能為正向,應予區分。
  • 四、計算:公司為全權益公司,假設擴充投資與現有資產風險相同,權益資金成本依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M)為r=3%+0.7×8%=8.6%。景氣好時,減碳投資使年收益增加800×40%=320萬元;在「每年現金流為永續年金、擴充投資於期初投入」的假設下,增量現值=320/0.086=3,720.93萬元,扣除擴充成本200萬元,好景氣報酬=3,520.93萬元;景氣差則不執行,報酬為0。擴充選擇權價值=0.6×3,520.93=2,112.56萬元。
  • 五、敏感度與限制:若擴充延後一年行使,須再折現一年,價值約1,945.27萬元;若年收益僅一年期,好景氣報酬為-200+320/1.086=94.66萬元,選擇權價值56.80萬元。題目未明訂年限、成長率與行使時點,資料缺漏,無法得出唯一數值;2,112.56萬元係永續年金、期初行使之參考值,應明確列示假設。

第3題

請分別說明什麼是IPO與SPAC(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 (15分) 承子題 ,這兩種上市的公司投資人所需承擔的風險分別為何?(10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首次公開發行)指未上市公司第一次向公眾發行新股並申請上市(櫃),通常由承銷商輔導、編製公開說明書、辦理詢價圈購或競價拍賣,募集資金用於擴廠、研發或償債。IPO同時涉及公開發行與掛牌,原股東股份須受閉鎖期限制,公司須持續揭露財務與重大訊息,接受證券主管機關與交易所監理。
  • 二、SPAC(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特殊目的收購公司)係由發起人(sponsor)設立、本身無營運業務的「空白支票公司」,先以IPO向投資人募資並存入信託專戶,再於一定期限(常見18至24個月)內尋找具成長性的未上市目標,經股東會同意後以de-SPAC(特殊目的收購公司合併上市)方式讓目標公司上市。發起人通常取得約20%的創辦人股份(founder shares)及認股權證(warrants),並可搭配PIPE(私募股權投資)資金;投資人享有贖回權,但若多數人贖回,合併資金可能不足。
  • 三、IPO投資人的風險:公司尚無公開市場交易紀錄,資訊不對稱與估值不確定性高,可能買在承銷價偏高或掛牌後炒作的高點;承銷商、創投與原始股東有動機美化業績,財務真實性與公司治理須查核;閉鎖期屆滿後大量老股釋出,可能壓抑股價;此外尚有市場波動、流動性不足、產業循環、經營團隊執行力及少數股權無法影響決策等風險。
  • 四、SPAC投資人的風險:最大風險是稀釋,發起人取得的創辦人股份(founder shares)、認股權證(warrants)與PIPE(私募股權投資)轉換會使一般股東權益被攤薄;若投資人行使贖回權,信託資金減少,合併後公司可能缺錢,若未完成交易,資金雖多可返還,仍有時間與機會成本。SPAC須在期限內完成交易,發起人為避免失敗可能倉促選案,盡職調查與目標品質堪慮;發起人與目標公司間的顧問費、股份獎勵及利益衝突,也可能損及股東。合併後常有閉鎖期、估值炒作與資訊揭露不足等問題。
  • 五、比較:IPO適合已有營運實績、希望建立公開市場品牌與長期籌資管道的公司,投資人主要承擔估值、資訊與閉鎖期風險;SPAC提供較快上市時程與較可協商的交易價格,但投資人須額外承擔發起人誘因、稀釋、贖回與倉促合併風險。無論何者,投資人應詳閱公開說明書、追蹤資金用途、董事會獨立性、關係人交易與合併後獲利能力,不宜僅憑題材或名人光環投資。

第4題

假設一主併公司的本益比(P/E)為10,公司股本為2,000萬元,但是市值 為1.6億元,而流通在外股數為400萬股;目標公司的本益比(P/E)為20, 公司股本為1,000萬元,但是市值為4,000萬元,而流通在外股數為200萬 股。若主併公司以1股換2股的方式併購目標公司(會消失)。 請問併購後的EPS與P/E為多少?(10分) 這併購對主併公司是否有利並解釋之。(10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先還原兩公司現況:主併公司市值16,000萬元、流通400萬股,每股市價40元;本益比(P/E)10倍,故每股盈餘(EPS)4元、稅後淨利1,600萬元。目標公司市值4,000萬元、流通200萬股,每股市價20元;P/E 20倍,故EPS 1元、稅後淨利200萬元。
  • 二、換股與合併後:每2股目標公司換1股主併公司,目標公司200萬股共換得100萬股新股,合併後流通股數500萬股。若暫不計綜效與整合成本,合併淨利為1,600+200=1,800萬元,合併後EPS=1,800/500=3.6元。合併後總市值為16,000+4,000=20,000萬元,每股市價40元,故合併後P/E=40/3.6=11.11倍。
  • 三、是否有利:以EPS看,主併公司EPS由4元降至3.6元,稀釋幅度10%,短期對每股盈餘不利;主因是以P/E 10倍的股票去換取P/E 20倍的目標公司盈餘,等於用較高價格買較低盈餘報酬率。若無綜效,合併後主併股東仍持有80%股權、價值16,000萬元,目標股東持有20%、價值4,000萬元,股東財富不變,併購為零淨現值。P/E升至11.11倍只是加權結果,不代表價值創造。
  • 四、結論與條件:若合併能產生成本綜效、交叉銷售、技術或通路互補,使合併價值增加超過整合成本,則即使短期EPS稀釋,仍可能提升長期股東價值,對主併公司有利;反之,若只有EPS稀釋而無綜效,則不建議。另若市場只願維持主併公司原P/E 10倍,合併後價格將為3.6×10=36元,總市值18,000萬元,較兩公司合併前合計20,000萬元少2,000萬元;主併股東持有80%,價值14,400萬元,低於原16,000萬元,將受損。故應以現金流折現與綜效評估,不宜單看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