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財稅法務 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第22題

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適用優惠稅率後,再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得再次適用優惠稅率之要件,不包括下列何項?

題目

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適用優惠稅率後,再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得再次適用優惠稅率之要件,不包括下列何項? A. 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1.5 公畝部分 B. 出售前持有該土地6 年以上 C. 土地所有權人於土地出售前,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 年 D. 出售前6 年內,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官方答案

  • 答案:D. 出售前6 年內,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解析

土地稅法第34條第5項之「一生一屋」再適用優惠稅率,須持有土地6年以上、本人或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該地設籍且持有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都市土地未超過1.5公畝(非都市土地未超過3.5公畝),且出售前5年內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D將「5年」誤為「6年」,故不屬要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