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財稅法務 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第14題
外國A公司透過其自行架設之網站,為我國公司甲提供刊登線上廣告服務(下稱系爭電子勞務服務),且指定在我國境內播放,並向甲公司收取價款10,000元(下稱系爭價款)…
題目
外國A公司透過其自行架設之網站,為我國公司甲提供刊登線上廣告服務(下稱系爭電子勞務服務),且指定在我國境內播放,並向甲公司收取價款10,000元(下稱系爭價款),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A公司在我國境內並無常設機構,從而我國對於系爭價款並無課稅權 B. A公司所提供之系爭電子勞務服務,由於勞務提供地非在我國境內,從而系爭價款非屬來源於我國境內之所得 C. 甲公司在給付A公司系爭價款時,應按扣繳稅率扣繳稅款 D. A公司對於系爭價款,應自行或委託代理人於規定期限內申報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官方答案
- 答案:C. 甲公司在給付A公司系爭價款時,應按扣繳稅率扣繳稅款
解析
外國A公司在我國無固定營業場所,其提供之線上廣告服務指定在我國境內播放,勞務使用地在我國,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A、B均誤。依所得稅法第88條及第73條,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其屬扣繳範圍之所得,由給付人於給付時扣繳,故甲公司給付系爭價款時應按規定扣繳率扣繳,C正確。D稱應由A自行申報,惟本件買受人為營業人,屬扣繳範圍,應由甲公司扣繳,D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