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財稅法務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

第6題

A營業人逾法定申報期限5日始申報當年1-2月期營業稅,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請問該期營業稅之核課期間為幾年?自何時起算?

題目

A營業人逾法定申報期限5日始申報當年1-2月期營業稅,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請問該期營業稅之核課期間為幾年?自何時起算? A. 5年、自A營業人當年1-2月期營業稅申報日起算 B. 5年、自A營業人當年1-2月期營業稅法定申報期間屆滿之次日起算 C. 7年、自A營業人當年1-2月期營業稅申報日起算 D. 7年、自A營業人當年1-2月期營業稅法定申報期間屆滿之次日起算

官方答案

  • 答案:D. 7年、自A營業人當年1-2月期營業稅法定申報期間屆滿之次日起算

解析

依稅捐稽徵法第38條第1項:納稅義務人逾法定申報期限申報者,核課期間為7年,自法定申報期間屆滿之次日起算。本題A營業人逾期5日申報,屬逾期申報,核課期間7年,起算點為法定申報期間屆滿之次日。選項A、B核課期間錯誤(5年係按時申報)。選項C起算點錯誤(應為法定期限屆滿次日,非申報日)。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