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財稅法務 稅務法規
第24題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香港馬票之中獎獎金20 萬元應如何課稅?
題目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香港馬票之中獎獎金20 萬元應如何課稅? A. 納入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課稅 B. 納入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課稅,惟已向香港政府繳納中獎獎金之所得稅部分得扣抵之 C. 中獎人回國時向我國海關人員申報繳納所得稅 D. 免予繳納所得稅
官方答案
- 答案:D. 免予繳納所得稅
解析
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28條第1項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有香港或澳門來源所得者,免納所得稅。中華民國國民取得香港馬票之中獎獎金,係屬於香港地區來源所得,依上開特別法之規定免予繳納所得稅,不計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總額課稅,故選D。A、B、C選項皆誤將港澳來源所得視為應申報課稅所得,故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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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