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會計 政府會計

第1題

依政府會計觀念公報規定,下列何者不視為政府可掌握之資源?

題目

依政府會計觀念公報規定,下列何者不視為政府可掌握之資源? A. 公營事業機構 B. 信託基金 C. 公務機關 D. 公立學校

官方答案

  • 答案:B. 信託基金

解析

政府會計觀念公報界定「政府可掌握之資源」,是指政府能決定其用途或加以運用的資源,包括公務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及公立學校等組織所持有的資源。信託基金雖由政府機關管理,但其財產是受託保管,須依信託目的專款專用,政府不能自由支配,故不列為政府可掌握的資源。因此B為正解;A、C、D均屬政府可掌握資源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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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