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會計 政府會計
第2題
甲機關X3 年度開徵5,000,000 元稅課收入(實際收到4,980,000 元),於年度終了帳上應收稅款餘額為80,000 元(其中屬X2 年開徵未收取部分…
題目
甲機關X3 年度開徵5,000,000 元稅課收入(實際收到4,980,000 元),於年度終了帳上應收稅款餘額為80,000 元(其中屬X2 年開徵未收取部分為50,000 元),備抵呆稅貸方餘額500 元;另該機關採帳齡分析,來有系統推估備抵呆稅,當年度開徵之呆稅率1%,前一年度之呆稅率為2%,其餘部分之呆稅率為3%,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該機關於X3 年估列備抵呆稅時應為之會計分錄為何? A. 借:稅課收入1,500 元,貸:備抵呆稅-應收稅款1,500 元 B. 借:稅課收入1,000 元,貸:備抵呆稅-應收稅款1,000 元 C. 借:稅課收入500 元,貸:備抵呆稅-應收稅款500 元 D. 借:稅課收入1,400 元,貸:備抵呆稅-應收稅款1,400 元
官方答案
- 答案:B. 借:稅課收入1,000 元,貸:備抵呆稅-應收稅款1,000 元
解析
採帳齡分析估列備抵呆稅,應先依應收稅款之帳齡分別乘以各級呆稅率,求出期末應有之備抵餘額。X3年度開徵未收者為5,000,000-4,980,000=20,000元,按1%計200元;X2年度開徵未收50,000元,按2%計1,000元;其餘10,000元(80,000-50,000-20,000)按3%計300元,合計應有餘額1,500元。帳上備抵呆稅已有貸方餘額500元,故本年度僅需補提1,000元,分錄為借記稅課收入1,000元、貸記備抵呆稅1,000元,選B。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