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10題

甲受丁脅迫,贈與乙某名錶,並依讓與合意交付之;乙隨即轉售給善意的丙,並依讓與合意交付之。經查,乙並不知甲受丁脅迫之情事。關於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之敘述,下列何者正…

題目

甲受丁脅迫,贈與乙某名錶,並依讓與合意交付之;乙隨即轉售給善意的丙,並依讓與合意交付之。經查,乙並不知甲受丁脅迫之情事。關於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甲得主張撤銷其與乙之贈與契約,其撤銷並得對抗善意之丙 B. 甲係受第三人丁脅迫,乙非明知或可得而知,甲不得主張撤銷其與乙之贈與契約 C. 丙不得依民法第801 條及第948 條規定主張動產善意取得 D. 乙、丙間之買賣契約與物權契約,均為無效

官方答案

  • 答案:A. 甲得主張撤銷其與乙之贈與契約,其撤銷並得對抗善意之丙

解析

甲受脅迫贈與,依民法第 92 條得撤銷意思表示。贈與為無償行為,受贈人乙非善意第三人,撤銷權可對抗乙。乙轉售予善意第三人丙,依第 93 條第 2 項,撤銷權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贈與不適用動產善意取得之第 948 條),故 A 正確。B 錯:第三人脅迫,受贈人乙不知情不影響撤銷權。C 錯:丙雖善意,但贈與不適用動產善意取得保護。D 錯:乙丙間買賣契約有效,丙取得所有權,但甲仍得行使撤銷權對抗丙。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