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化學安全 環境衛生學
第1題
請根據我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說明何謂毒性化學物質?此 外,我國對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應變管制區域之劃設原則為何?(25 分)
題目
請根據我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說明何謂毒性化學物質?此 外,我國對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應變管制區域之劃設原則為何?(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定義與要件: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三條,毒性化學物質指人為產製或於產製過程中非故意衍生之化學物質,經中央主管機關(環境部)依其物質特性評估,可能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並經公告列管者;其要件包含來源之人為性、危害性之科學評估及公告列管程序,未經公告列管者不屬之。
- 二、列管分類:第一類為在環境中不易分解,或因生物蓄積、生物濃縮、生物轉化作用,致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者;第二類為有致腫瘤、生育能力受損、畸胎、遺傳因子突變或其他慢性疾病作用者;第三類為經暴露將立即危害人體健康或生物生命者;第四類為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
- 三、運作管理配套:運作人須取得許可或登記、申報運作紀錄、標示並提供安全資料表(Safety Data Sheet, SDS)、設置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備置應變器材與緊急應變計畫,並依分級運作量負不同程度義務;此為災害預防之前端工具,亦為後續應變之基礎。
- 四、管制區域劃設原則:依《災害防救法》及毒管法相關規定,以事故點為中心,參採風向、風速、地形、人口分布及危害濃度指標(如 ERPG、IDLH)劃設熱區(Hot Zone,污染區)、暖區(Warm Zone,除污區)、冷區(Cold Zone,支援區);下風側範圍應加大,上風側設指揮站。
- 五、動態調整與解除:管制區域非固定不變,應依現場監測濃度、氣象變化及圍堵情形滾動修正,並執行疏散、就地避難、人員進出管制與除污;俟洩漏源控制且濃度降至安全值後,始得逐步縮小範圍並解除管制,並留存紀錄供後續檢討。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